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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15万羽商品蛋鸡项目重大变动(30万羽)-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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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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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麻阳县15万羽商品蛋鸡项目重大变动(30万羽)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925日至2024930(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麻阳县15万羽商品蛋鸡项目重大变动(30万羽)

建设地点

麻阳县高村镇陶伊村

建设单位

******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麻阳县15万羽商品蛋鸡项目重大变动(30万羽)******集团麻15万只商品蛋鸡项目,2017年取得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怀环审2017118 号),后******事务中心为盘活该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将项目原规模15万羽扩大至30万羽,项目占地36881m255.3),总建筑面积9908m2主要建设鸡舍4栋、蛋品仓储处理中心及包装物质仓储中心1栋、有机肥处理及仓储中心1栋、饲料加工中心1栋、综合楼1栋、设备用房1栋,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区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蛋鸡30万羽,年产鸡蛋5370t、有机肥料11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布设厂区排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至厂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鸡舍冲洗废水一并经厌氧发酵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橘子园消纳,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肥生产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外排废气(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喷洒防臭剂、及时清粪(干清粪工艺)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硫化氢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 噪声污染防治。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项目产生的畜禽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鸡粪、污水处理污泥及有机肥车间收尘等均回用于有机肥生产作原料,饲料加工车间收尘回用于饲料生产作原料。病死鸡在场内冷藏暂存,在麻阳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成前,送至溆浦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安全处置。建成后送至麻阳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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