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顺源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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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顺源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兰里镇兰里社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1300万元在麻阳苗族自治县兰里镇兰里社区建设顺源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452.55m3,建筑面积 1667.84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一座,设置4个100m3的液化石油气地上储罐、1个50m3的地上残液储罐;新建一栋3F******办公室、财务室、值班室等,不设员工宿舍)、一栋1F的辅助用房(包含发配电间、仓库以及食堂)、一栋1F******消防、围堰等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配套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影响。做好液化石油气卸车、抽残、充装作业过程中跑、冒、漏烃类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液化石油气储罐、压缩机、烃泵等压力容器、工艺管道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充装站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充装站边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影响。地面冲洗废水******消防水池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回收的残液、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初检不合格的钢瓶交由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专业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落实分区防渗、防腐措施。 6.其他。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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