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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和平中心完小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2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和平中心完小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2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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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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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和平中心完小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2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1-23
  • 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和平中心完小的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2重新招标)(委托代理编号:JXD(2025)0102)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和平中心完小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2重新招标) 
    2、委托代理编号:JXD(2025)0102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折扣率合同
    4、服务年限:服务期限为一年(2025年春季、秋季学期),每学期签订一次合同。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采购数量 分包采购预算
    金额
    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和平中心完小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2重新招标) 2 大米类、植物油类、干货类等 按实
    结算
    194202.00元
    注:本项目不接受第一次招标过程中包1中标单位参与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8)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1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12)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无质量投诉情况、无食品安全事故、没有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并承诺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13)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有较强经济实力、有完善的食品分拣场所、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及相应配送能力。
    2、第一、二包特定资格条件:根据政策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他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的可提供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且相应证照处于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仟捌佰元整(¥3800元)。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磋商文件售价
    1、请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6日24: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5年2月6日24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 证书。在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广联达电子招投标工具投标手册(政采社会)》。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于开标现场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0日09时00分。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监管部门:******教育局,监督电话0731-******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招标人
    招 标 人: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和平中心完小       
    ******街道三塘路和平中心完小  
    联 系 人: 张星    
    联系电话:0731-******? ?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丽娟  袁倩玉  李子贤
    电    话:0731-******
    ******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09、310室

    采购文件附件:

    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和平中心完小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包2重新招标).GPZ

    和平完小食材采购包2重新招标-磋商文件(1).docx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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