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溪县双通水库灌区建设工程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或相关部门名称)以 巫溪发改发〔2025〕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巫溪县通城镇、城厢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整治隧洞 1km,新建输水管道共63.255km,新建蓄水池3座,整治山坪塘1座,新建阀井211座,新建流量监测站点位有59 处,灌区信息化1套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7749.22万元。
2.4 招标范围: 重庆市巫溪县双通水库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完成巫溪县羊双通水库灌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的勘察设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无
3.政府采购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人: | ******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88号 | 地址: | |
联系人: | 杨政 | 联系人: | 胡辉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巫溪县双通水库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