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历程,进一步加强档案保护力度,维持真实历史面貌,传承人类文明,弘扬时代精神,充分发挥档案“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通道县档案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档案资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次档案资料征集时间为即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1.革命历史档案、革命时期文献、报刊、纪念文集、纪念册、宣传手册、海报、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代表证、契约、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等档案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个历史时期重要人物的书信、工作笔记、日记、回忆录、调查报告、讲话记录、书籍、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领导题词、音像、照片;
3.有重大影响的优秀党员、革命烈士、英雄模范人物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以及使用过的物品、影像资料等;
4.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我县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著作、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后来撰写的有关本地区革命斗争的传记、回忆录等材料;
5.党和国家领导人,副省级以上领导在通道县从事公务活动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题词、题字、题名、照片、声像等档案;外国和国际组织领导人、知名人士在通道县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
6.原籍通道县或者在通道县活动过的知名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艺术家、企业家、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工作者、担任区县市(厅)以上领导职务者(含同级)、有影响的华侨和境外华人的档案;现任和曾任过副县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相当级别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领导,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书信、日记、照片、奖状、奖杯、奖旗、奖章、奖牌、证书、讲话稿、手迹、字画、回忆录等档案;
7.记述和反映通道县风土人情、民间工艺、民族宗教、石窟研究、名胜古迹等方面档案以及编修的各种版本的志书,各种专业史志,各种版本的族谱、年谱、家谱,民谚、民谣;
8.通道县区域内国家、市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形成的档案;
9.通道县区域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形成的档案;
10.通道县出版的反映县情、县貌的文史资料和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群众团体的章程及这些群众团体印发的刊物等档案;
11.通道县专家学者、作家撰写或创作,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有保存价值的小说、戏剧、诗歌、散文、论文等手稿和出版物。外地作者所著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反映通道县的人和事的作品;
******居环境、生态农业、自然保护、库区移民、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档案;
13.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及友人捐赠形成的各类档案;
14.国有(重点集体)企业组织档案及其改制、兼并重组、破产等形成的各类档案;
15.具有保存价值的通道县地方特色(名、优、特产品等)的其他档案;
16.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捐赠。凡自愿捐赠各类档案资料者,由通道县档案局、通道县档案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由档案馆永久保存。
2.代存。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县档案馆可以无偿代存,所有权不变,代存期间,档案馆可对所代存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利用,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
3.凡以捐赠、代存的形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4.捐赠、代存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通道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电话方式与县档案馆联系提供上门服务。
5.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通道县档案馆资料征集室联系。
联系人:徐 勇 县档案馆干部
陆晓玉 县档案馆干部
办公电话:0745-******
地 址:通道县双江镇新民路
电子邮箱:******
通道侗族自治县档案馆
2025年3月13日
一、征集时间
本次档案资料征集时间为即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1.革命历史档案、革命时期文献、报刊、纪念文集、纪念册、宣传手册、海报、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代表证、契约、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等档案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个历史时期重要人物的书信、工作笔记、日记、回忆录、调查报告、讲话记录、书籍、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领导题词、音像、照片;
3.有重大影响的优秀党员、革命烈士、英雄模范人物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以及使用过的物品、影像资料等;
4.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我县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著作、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后来撰写的有关本地区革命斗争的传记、回忆录等材料;
5.党和国家领导人,副省级以上领导在通道县从事公务活动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题词、题字、题名、照片、声像等档案;外国和国际组织领导人、知名人士在通道县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
6.原籍通道县或者在通道县活动过的知名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艺术家、企业家、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工作者、担任区县市(厅)以上领导职务者(含同级)、有影响的华侨和境外华人的档案;现任和曾任过副县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相当级别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领导,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书信、日记、照片、奖状、奖杯、奖旗、奖章、奖牌、证书、讲话稿、手迹、字画、回忆录等档案;
7.记述和反映通道县风土人情、民间工艺、民族宗教、石窟研究、名胜古迹等方面档案以及编修的各种版本的志书,各种专业史志,各种版本的族谱、年谱、家谱,民谚、民谣;
8.通道县区域内国家、市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形成的档案;
9.通道县区域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形成的档案;
10.通道县出版的反映县情、县貌的文史资料和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群众团体的章程及这些群众团体印发的刊物等档案;
11.通道县专家学者、作家撰写或创作,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有保存价值的小说、戏剧、诗歌、散文、论文等手稿和出版物。外地作者所著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反映通道县的人和事的作品;
******居环境、生态农业、自然保护、库区移民、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档案;
13.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及友人捐赠形成的各类档案;
14.国有(重点集体)企业组织档案及其改制、兼并重组、破产等形成的各类档案;
15.具有保存价值的通道县地方特色(名、优、特产品等)的其他档案;
16.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捐赠。凡自愿捐赠各类档案资料者,由通道县档案局、通道县档案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由档案馆永久保存。
2.代存。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县档案馆可以无偿代存,所有权不变,代存期间,档案馆可对所代存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利用,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
3.凡以捐赠、代存的形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4.捐赠、代存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通道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电话方式与县档案馆联系提供上门服务。
5.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通道县档案馆资料征集室联系。
联系人:徐 勇 县档案馆干部
陆晓玉 县档案馆干部
办公电话:0745-******
地 址:通道县双江镇新民路
电子邮箱:******
通道侗族自治县档案馆
2025年3月13日